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留言详情

雪茄2支不超200元

编号:20260608160446446浏览数:1045

姓名

18765859700SS

留言时间

2026-06-08 16:04:46

留言内容

我两只雪茄不超200元还交75税吗

问题分类

行邮监管

处理状态

已处理

答复单位

济南海关

处理时间

2026-06-08 16:10:54

回复内容
您好,关于邮寄雪茄、卷烟、烟丝入境,数量按照《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执行。根据《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国家烟草专卖局原邮电部1993年2月15日公布),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该规定适用于寄递进出境,即每件两条(400)支(注:二者合寄时亦限两条),邮寄烟丝每件以5公斤为限,税率为50%。用户邮寄烟草及其制品,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准多件邮寄。”。
同时,符合数量要求的同时,需要同时符合176号公告调整后的限值,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6号《关于修改和废止进境物品管理相关文件的公告》和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境外的进境物品,每次限值为2000元人民币。个人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此外根据2010年第43号公告,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如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限值规定,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对数量超出《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国家烟草专卖局原邮电部1993年2月15日公布)规定的个人邮寄烟草及其制品,需按货物报关或退运。
具体以现场海关查验为准,可于工作日拨打济南邮局海关电话:0531-68696846进行咨询。感谢对海关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