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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城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09:08 文章来源:济南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2024年泉城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泉城海关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688号,邮政编码:250100,联系电话0531-6869651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积极通过济南海关门户网站、济南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81,包括单位预决算、双随机、一公开事项、行政处罚、工作动态等;落实关长接待日制度,按月发布通知,加强与企业群众联系沟通。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以制度促规范,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更新《泉城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目录(2024年版)》,统一文书格式,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水平;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责任和时限,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和公开审查工作机制;开展门户网站季度自查政府信息超期下线清理工作,对错误表述和错链进行整改,提升准确率时效性,不断提升我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用好门户网站,发布《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备案无纸化申报》场景式服务1条和进出口食品安全调查问卷1份,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升级优化智慧屏互动交流功能,整合海关“智慧屏”、智能机器人“小关”以及“泉关e企”微信小程序等资源,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个性化的政务服务;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用,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海关资讯、政策解读等内容34,传播力和影响力显著提升。

  监督保障情况。更新门户网站信息维护分工表,明确专人负责,有效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准确、规范运行;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增强岗位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工作亮点。充分发挥企业协调员作用,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问题清零长效机制,及时响应解决企业反映的堵点、难点、热点问题;牵头驻济海关参加济南市接听12345热线活动,倾听市民建议,解答市民问题,今年以来办理12360工单6件,12345工单6件,其中感谢信1封,群众诉求回复率100%,满意度达100%打响“泉心惠企”品牌,落实“关企直通车”机制,今年以来共牵头组织驻济隶属海关召开济南市外贸进出口新闻发布会3次,召开专题海关政策宣讲会7场,开展关企座谈会4次,关领导带队赴区县、企业调研15次,结合国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普法宣传等开展集中宣传8次,深化企业对海关工作的了解与认同,最大限度释放惠企政策红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2023年主要不足之处是新上线的海关“智慧屏”利用不足和解读宣贯工作力度不够。针对以上不足,我关进一步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拓宽“智慧屏”公开领域,升级优化互动交流功能,创新开展保密、法治等宣传工作,利用“中国国门时报”“济南海关发布”渠道开展解读宣贯34次。

  (二)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需要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的协同联动和融合发展;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对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方法掌握不够熟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泉城海关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泉城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doc

   泉城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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