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9月5日 10:00-11:00
嘉宾名单:张 磊 潍坊海关副关长
谭云燕 潍坊海关综合业务一科科长
李清源 潍坊海关口岸监管一科副科长
代田田 潍坊海关企业管理科科长
王一兴 潍坊海关特殊区域监管科科长
主持人: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听众朋友上午好,欢迎收听潍坊新闻广播正在直播的《“谁执法谁普法”机关普法进行时》,我是主持人郭童。今天做客直播间的嘉宾是潍坊海关副关长张磊、综合业务一科谭云燕科长、口岸监管一科李清源副科长、企业管理科代田田科长、特殊区域监管科王一兴科长。
主持人:张关长,四位科长,你们好!
张磊:主持人好,听众朋友大家好!
主持人: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如果您有海关方面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通过热线6106789和潍坊新闻广播官方微信参与节目!
主持人:我们了解到,潍坊海关是济南海关的隶属机构,根据《海关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进出境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监管及征税、检验检疫等执法职能,张关长能不能将潍坊海关的基本情况给听众朋友们介绍一下。
张磊:好的,主持人。潍坊海关负责潍坊市辖区的海关业务,对外承担征税、监管、缉私、出入境检验检疫、统计等职责。机构方面共设有办公室等16个正科级内设机构,驻寿光办事处和驻诸城办事处2个副处级派驻机构,以及2个事业单位。此外,在潍坊还设有正处级单位缉私分局。潍坊海关是济南关区内设机构最多、人员最多、业务规模最大的隶属海关,多数业务指标持续保持济南关区的首位。近年来,潍坊海关高效服务潍坊综保区、潍坊农综区、潍坊港等开放平台发展,大力支持农食、机电等特色优势产品扩大进出口,积极助力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成长,创出了不少经验亮点,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较强的影响力。
主持人:近年来,各部门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培育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请问张关长,我们潍坊海关在优化我市口岸营商环境、助力外贸增长方面有没有发布相应的政策措施呢?
张磊:好的,主持人。今年以来,潍坊海关以“监管、安全、便利、治理”四提升为重点,聚焦做好“六篇文章”,鼓足实干劲头,在守护国门安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奋力干出“走在前、挑大梁”的担当和作为。在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方面采取了系列举措。上半年,潍坊市进出口总值1895.4亿元,同比增长10.3%。其中,出口1287.5亿元,增长10.3%;进口607.9亿元,增长10.3%。
一是支持潍坊港对大宗矿产资源进口采用“先放后检”监管模式,口岸联检部门联动实现船舶监管“一次登轮、一次办结”,将“直装直提”改革范围扩展到大宗散货,集港比例由50%降低到30%。深化智慧口岸建设,推动“海港E通”应用,在2025年全国口岸工作会议上,潍坊市因“智慧口岸”工作成效突出,获点名表扬,是全国125个水运口岸中唯一被点名的城市,潍坊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我关工作通报表扬。助力企业更好享受减免税政策红利,为21批次科研设备减免税款541.9万元,为8家企业进口先进装备减免税款618.4万元。精准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指导歌尔股份完成虚拟现实一体机归类预裁定,加强对“镀锌穿线钢管”等产品的归类指导,年增加出口退税2000余万元。
二是支持平台开放,促进外贸稳量提质。推动综合保税区扩大开放,举办政策宣讲会5场,吸引200多家供货商超1万种商品入综合保税区集货,助力网购保税出口体量居全省首位。指导保税监管场所合理申建,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提供“一站式”服务,指导山东振华石油和山东浩坤物流成功申建保税仓库,保税原油仓储能力达1435万立方米,增长28.7%,保税原油进口占比超九成。助力TIR运输扩线提质,新增综合保税区至俄罗斯、中转哈萨克斯坦至俄罗斯等运输线路,TIR持证人企业已增加至6家,累计发运货物9批、货值534万元。
三是强化政策支撑,激发农业发展动力。落实支持农食产品出口三年专项行动部署,出台促进潍坊农食产品扩大出口十条措施。将新鲜蔬菜、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水产品等农食产品纳入“远程属地查检”试点,在81家出口竹木草制品企业直接受益的基础上,新增42家出口保鲜蔬菜、9家出口饲料及饲料添加剂、2家出口水产品企业。积极开展出口葡萄糖批次检验(检疫)试点,1577批货物经评估后直接放行,仅通过3次现场查检即完成21批次查检指令,查检频次降低85.7%,被抽中查检批次综合放行时间由7天压缩至0.5天,为全国改革积累“潍坊经验”。创新“首单出口全流程辅导”模式,食用骨明胶填补山东省出口空白,黑芝麻首次进入新西兰市场,冷冻鸭肉实现对朝出口零突破。服务种质资源引进,安全引进种鸡5.1万羽、种虾7500尾、种鹅1260羽。
下一步,潍坊海关将在做好监管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外贸分析研判,滚动出台帮扶企业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持潍坊综保区、国家农综区、潍坊港等平台能级提升,更大力度推动潍坊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助力我市外贸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通常会通过设备迭代、工艺革新、市场拓展等提升竞争力、扩大市场规模。国家也有一些相应的政策为企业减轻负担,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其中进出口减免税政策是是国家通过税收政策贯彻宏观调控和政策倾斜的重要手段,海关在相关方面的政策能给我们具体讲解一下吗?
张磊:好的,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请综合业务一科谭云燕科长给大家介绍。
谭云燕:好的,主持人。进出口减免税是指海关按照国家政策、《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进出口货物的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给予减征或免征。我国《海关法》第五章的规定,海关的减免税业务可分为三类:法定减免、特定减免、临时减免。主要涉及外商投资、科教用品、农用物资等15个领域。目前全国海关关税系统减免税部门办理的减免税业务为特定减免税业务(政策性减免税)。潍坊辖区主要涉及科技创新和内、外资鼓励项目两大类。
科技创新符合条件的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进口《科教用品清单》所列商品,符合条件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机构进口《科技开发用品清单》所列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内、外资鼓励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数量合理的配套件、备件,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
我们在减免税工作方面积极落实国家相关政策,采取了一系列重点举措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我们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多种渠道向企业宣传减免税政策,应用“单一窗口”享惠提醒等服务措施,确保企业了解并能充分利用政策红利。优化减免税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广征免税通知书“一表多用”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积极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针对重点企业和项目,开展"减免税政策组合包"服务,提供"政策解读+资质预审+快速办理"全链条服务。另外,我们积极应用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模块,与科技部有关平台数据互联,推动设备便利化开放共享,助企免于重复性申请。通过这些举措,我们努力为企业减轻负担,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为潍坊市的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力量。
主持人:近年来,潍坊港作为渤海湾沿岸地区性重要口岸,在口岸建设、对外开放和通关便利化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那有位听友是出口融雪盐的,想从潍坊港出口,但又怕港区堆存容量有限,这方面我们海关有没有通关便利措施。
张磊:好的,这个问题请口岸监管一科李清源科长给大家介绍。
李清源:潍坊港作为国家一类开放口岸和山东省“三主四辅”世界级海港港口群的重要补充,是全省两个海港“智慧口岸”建设试点之一,潍坊海关紧扣“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要求,以“更优监管、更高安全、更大便利、更严打私”为落脚点推进智慧海关与智慧口岸协同建设,持续加强政策支持和先行先试,全力推动潍坊港发展提质增效。其中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是推广“直装直提”改革。
“直装直提”是进口“船边直提”、出口“抵港直装”模式的简称,是海关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成果。进口“船边直提”是允许企业在进口货物抵港后直接提离港口,出口“抵港直装”是允许企业出口货物到达码头后直接装船,实现“车船”直连,企业出口货物装船“零等待”。这两种模式的核心是在不触发海关查验的前提下,免去集装箱在港区内堆存与多次装卸的环节,尽可能压缩进出口货物在港区堆存时间,实现货物快速进出口。
潍坊海关在潍坊港推广“直装直提”,像这位听友出口的融雪盐等大宗散货运抵一定比例即可进行出口申报,剩余货物采用“直装”模式直接运至码头前沿进行装船,货物集港时间由2-3天压缩至0.5天,提升港口作业和货物通关效率,营造港口良好营商环境。
下一步,潍坊海关会继续探索建成“放得活”“管得住”的现代化海关口岸监管体系,以改革和创新畅通口岸物流,全力支持潍坊港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和实现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谢谢李科长的介绍。国境卫生检疫既关系着口岸安全,也直接影响船舶通关和作业效率。最近有位听友就有疑问,他是做外贸船舶相关业务的,一方面想知道,要是船方未发现异常,是不是就能免予卫生检疫了?另一方面还担心检疫流程太耗时,会耽误船舶后续作业,想问问海关在优化船舶卫生检疫方面,有没有什么针对性的措施?
李清源:好的,主持人。国境卫生检疫是指为了防止传染病由国外传入或者由国内传出,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的法律规范,在国境口岸、关口对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实施卫生检疫查验、疾病监测、卫生监督和卫生处理的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九条,进境出境的人员、交通运输工具,集装箱等运输设备、货物、行李、邮包等物品及外包装,应当依法接受检疫查验,经海关准许,方可进境出境。享有外交、领事特权与豁免等相关待遇的人员,以及享有外交、领事特权与豁免等相关待遇的机构和人员的物品进境出境,在不影响其依法享有特权与豁免的前提下,应当依法接受检疫查验。因此,任何进境船舶均需对其开展卫生检疫,不能因为船方未发现异常就免予卫生检疫。
为解决上面听友所提到的问题,实现口岸监管效能与营商环境“双提升”,潍坊海关坚持智慧海关与智慧口岸建设一体化推进,使交通运输工具智慧电讯检疫模式在潍坊港口岸落地见效。在筑牢口岸检疫防线的同时,潍坊海关通过5G、“AI+AR”智能化应用和远程监管的深度融合,使双方在“不见面”的情况下高效完成卫生检疫作业,实现检疫流程“云端化”。
远程测温流调设备通过集成5G、红外测温和实时视频通话技术,对进境船舶船员开展远程体温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异常转登临检查,确保异常船员第一时间进行处置。智能式头戴设备能针对船舶货舱、食品储藏库、厨房、宿舱等区域开展船舶卫生监督,对船舶卫生证书、航海日志、压舱水排放记录等开展远程检查。另外,便携式查验内窥镜、智能显微镜等设备还可以深入船舱缝隙、管道等狭小空间检查船舶卫生状况,一旦发现病媒生物,可在现场快速完成样本的显微拍摄与云端信息上传,实现远程鉴定和快速处置,保障了国门生物安全。
符合智慧电讯检疫条件的船舶到港后就能实施远程检疫。船舶检疫无异常即可进行人员上下和作业,实现“即到即检零等待”。这极大减少进境船舶和企业非生产性等待时间,进而帮助企业节约船舶滞期、租金等各类费用。应用新模式以来,平均每艘船舶检疫用时20分钟,效率提升70%以上。
主持人:我们了解到,海关在积极服务企业、引导企业自觉守法、规范经营,对企业开展信用培育,张关长,能介绍下信用培育的具体内容吗?
张磊:好的,这个问题请企业管理科代田田科长给大家介绍。
代田田:好的,主持人。海关企业信用培育,是指海关运用多种形式,主动对进出口企业开展信用管理政策、制度、措施等方面的宣传、培训、辅导、帮扶等服务活动,帮助企业强化自律合规意识、规范和优化内控管理、提高诚信守法水平、提升企业信用等级。企业信用培育是海关信用管理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带有海关信用管理的独特性质,目的是促进企业守法自律、诚信经营,帮扶企业健康发展,推进进出口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从而发挥企业信用管理的基础性作用。
海关企业信用培育包括两种类型,分别为守法规范性培育和“经认证的经营者”( AEO )认证培育。守法规范性培育是指海关向进出口企业宣传、解读、普及国家和海关的信用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以及世界海关组织 AEO 制度,帮助企业了解信用、重视信用,提升诚信守法意识的培育活动。 AEO 认证培育是指对有意愿申请或者已经提出申请适用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管理以及需要开展复核的企业,海关主动或者根据企业申请,有针对性地为企业解读海关信用管理制度,指导企业正确理解《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准确把握《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条件和要求,帮助企业提升内控管理、守法规范以及贸易安全水平的培育活动。潍坊海关组建企业信用培育队伍,按照“海关主动服务、企业资源参与、公开参与途径、注重培育实效”的原则,综合运用集中政策宣讲、解读等线上线下培训方式、AEO认证实训基地及在线实景模拟方式和个性化精准培育等方式对企业开展AEO认证培育。海关为企业提供信用培育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主持人:AEO高级认证企业和普通海关登记备案企业相比,它享有什么特殊优惠措施吗?
代田田:经过认证培育,符合认证标准,通过认证的企业成为AEO高级认证企业,是中国海关授予企业的最高信用等级。AEO企业在各国家地区的海关和商界备受瞩目,是全球贸易的一张绿色通行证,AEO资质对企业畅通贸易通道、拓展国际市场、增加外贸订单将产生积极的拉动作用。企业通过AEO高级认证后,在我国,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有:
(一)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低于实施常规管理措施企业平均查验率的20%;(二)出口货物原产地调查平均抽查比例在企业平均抽查比例的20%以下;(三)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及相关业务手续;(四)优先向其他国家(地区)推荐农产品、食品等出口企业的注册;(五)可以向海关申请免除担保;(六)减少对企业稽查、核查频次;(七)可以在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之前向海关申报;(八)海关为企业设立协调员;(九)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海关通关便利措施;(十)国家有关部门实施的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十一)因不可抗力中断国际贸易恢复后优先通关;(十二)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另外,总署还先后出台了《海关总署关于增加高级认证企业便利措施促进外贸保稳提质的通知》、《海关总署关于增加高级认证企业便利措施促进外贸质升量稳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为高级认证企业释放更多信用政策红利。
同时,为落实国家信用体系管理要求,海关总署已经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商务部等40个部门共同下发文件,对AEO高级认证企业推进实施联合激励措施,为AEO高级认证企业提供6大类49项便利措施。
截至目前,我国实施AEO互认的国家(地区)达到52个。AEO高级认证企业在互认国家和地区可以同样享受到通关便利措施,包括:较低的单证审核率、较低的查验率、在国际贸易中断后优先通关等。
我们全力支持我市优质企业成为AEO高级认证企业,专门成立了认证培育突击队,聚焦“专精特新”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龙头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贸易往来企业、综保区内企业等重点对象实施精准培育,今年以来,已将30家重点外贸企业纳入年度信用培育计划,对12家企业开展了“一对一”认证培育,潍坊地区AEO高级认证企业数量达到38家,稳居济南海关首位。下一步,潍坊海关将继续倾听企业发展诉求,用好信用培育特色资源,加大信用培育力度,助力更多优质企业成为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为企业发展提振信心,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享惠贸易便利提供助力。
主持人:我们接到一个企业的热线来电,他们听说海关目前有四类措施商品办理加工贸易业务需采用重点手(帐)册管理模式管理,他们想问一下什么是四类措施商品以及相关管理方式与普通加工贸易有何不同,能不能麻烦给介绍一下?
张磊:好的,这个问题请特殊区域监管科王一兴科长给大家介绍。
王一兴:您好,主持人。5月9日,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第83号公告,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和区外加工贸易涉及实施关税配额管理,贸易救济措施,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加征关税措施,为征收报复性关税而实施加征关税措施(以下统称四类措施)等商品实行专用手(账)册管理。
一、适用的商品范围主要包括:
(一)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商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及相关规定,我国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的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食糖、羊毛、毛条、化肥。
(二)实施贸易救济措施,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加征关税措施,为征收报复性关税而实施加征关税措施商品。实施上述措施的商品分别指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和保障措施的商品,实施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加征关税措施的商品,为征收报复性关税而实施加征关税措施的商品。
二、相关管理措施
(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和区外加工贸易企业开展保税业务涉及从境外进口四类措施商品的,应设立专用账册。境外进口的四类措施商品不进入专用账册的,不得保税。
为征收报复性关税而实施加征关税措施的商品,适用相关排除措施且加征关税均获得排除后,可进口至现有保税账册(以下称普通账册),但该商品同时涉及其他措施的除外。
(二)境外进口四类措施商品及其保税加工后的成品,在专用账册之间可以保税流转,但不得保税流转至普通账册。
境外进口四类措施商品未经加工的可以内销,按现行规定执行。使用境外进口四类措施商品保税加工后的成品未进行保税流转的可以内销,内销时按其全部保税进口料件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现行规定执行,执行四类措施;经保税流转的,不得内销,可出口至境外。
(三)境外进口四类措施商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非四类措施商品应纳入专用账册管理,未使用完毕的非四类措施商品可保税流转至普通账册。
上述非四类措施商品包括从境外直接进口的不涉及四类措施的商品、从国内采购的已出口退税商品、从普通账册转入专用账册的商品等。
(四)专用账册项下的加工贸易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不得内销,可按现行规定复运出境或销毁。
(五)专用账册不得用于开展区内委托加工业务。
(六)跨境电商商品按现行规定适用跨境电商账册管理,但涉及四类措施的跨境电商商品不得转入非跨境电商类型的普通账册。
(七)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进口料件不属于四类措施商品、加工后成品属于四类措施商品的,内销时不适用选择性征收关税,一律按照货物实际状态(成品)征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现行规定执行,执行四类措施。
三、其他事项
在公告正式实施之日前已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和区外加工贸易普通账册的四类措施商品,按现行规定执行。公告正式实施之日后,因政策调整新增为四类措施商品,已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和区外加工贸易账册的,不再调整管理措施。
主持人:近年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发展迅猛,咱们海关能不能介绍一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
王一兴:好的。根据2018年海关总署与商务部、发改委等共6个部门共同发布486号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是指中国境内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自境外购买商品,并通过“网购保税进口”(1210)或“直购进口”(9610)运递进境的消费行为。
一是业务类别。“1210网购保税进口”模式下,商品通过国际物流批量运输至境内,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专用仓库仓储备货,境内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下单购买商品后,办理出区手续,由国内物流送递境内消费者。
“9610直购进口”模式下,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上购买商品后,电子商务企业或平台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分别向海关传输“三单信息”,商品运抵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后,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申报和纳税手续。因其在商品种类的多样性上具有优势,多被经营品类较宽泛的跨境电商平台及海外电商企业所采用。
二是企业备案。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业务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海关办理信息登记。物流企业应获得国家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支付企业为银行机构的,应具备银保监会或者原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支付企业为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应具备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支付业务范围应当包括“互联网支付”。
主持人:随着跨境网购越来越普及,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渠道购买商品需要注意什么?
王一兴:好的。通过跨境电商购物时,消费者首先得留意商品的“身份”。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只有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内的商品,才可以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方式购买,清单内包含酒类、乳品、化妆品等常见品类 ,如果不在清单内,那就要谨慎下单了。
购买跨境商品,还得关注交易限额和税收政策。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消费者在跨境电商平台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6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优惠力度很大,消费者可在下单前在“掌上海关”APP查询自己的年度剩余额度,做到心中有数。
消费者还要注意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第九条明确提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应对交易真实性和消费者(订购人)身份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责任;身份信息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认证的,订购人与支付人应当为同一人。在此提醒各位消费者请勿轻易把身份证号、手机号借给他人用于跨境购物,避免身份信息被滥用,如果查询到不属于自己的消费记录,可以拨打12360海关热线反映情况,如果发现身份信息被盗用,可以前往公安机关报案,防止造成其他损失。此外,如遇到平台宣称“无限额”“帮你拆分订单避税”时,一定要警惕,这类操作往往不合规。此外,企业方面也要注意,海关会通过大数据监测“三单信息”(订单、支付单、物流单),如果发现同一收货地址、联系方式频繁使用不同身份信息下单,或者商品价格与市场行情严重不符,会被列为重点核查对象。一旦查实违规,企业可能面临业务暂停、罚款,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跨境电商的便利是建立在合规基础上的,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守住额度红线、真实申报信息,才能让跨境购物既省心又安心。
主持人:非常感谢潍坊海关的嘉宾们刚才给我们介绍的关于进出口通关、加工贸易、商品检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张关长,咱们这期节目就要结束了,最后,您还有什么要对我们的听众朋友说的?
张磊:感谢主持人,感谢《机关普法进行时》栏目给我们提供了这么好的机会同各位听众朋友们交流,也非常感谢听众朋友对潍坊海关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潍坊海关将继续履行好守国门、促发展的职责,深度融入潍坊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更高效的监管和优质的服务助推我市外贸提质升级。如果听众朋友还有什么海关方面的问题咨询,欢迎拨打潍坊海关的咨询电话2093216。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