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证合一年报申报流程介绍
年报信息填写规则
海关年报申报状态查询
年报补录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 (http://www.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2、选择所在省份后,进入信息填报页面。(选择省份)

3、首次开展年报的企业,需先申请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后方可登录。

4、企业登录后,从左侧“企业年报”或“海关管理企业年报”进入,按照需所填内容依次填入,填报完成后,进入公示。具体的操作可以参考页面上方的填录指导。


< 填 写 规 则 >
01 企业英文名称
可参照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的“经营者英文名称”或“企业名称(英文)”或《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上的“企业英文名称”进行填写,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02 企业英文地址
可参照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的“经营场所(英文)”或《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上的“经营场所(英文)”进行填写,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03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类型
根据企业情况勾选“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监管场所运营人”,可同时勾选多项;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勾选“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
04 开户银行和开户账号
填写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不清楚请咨询本企业财务人员)。
05 特殊贸易区域
位于自贸区内的企业根据企业或组织机构所在地在所列选项中选择;自贸区外的企业填写“非特殊区域”。
06 经济区划
根据企业在工商登记的住所所在地,在“经济区划”对照表中选择填写企业所属经济区划。企业住所所在地不属于任何经济区划的,在对照表中选择“一般经济区域”。
07 关务负责人
填写本单位负责海关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填写居民身份证、护照等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相应证件上记载的号码;固定电话没有分机号码的,按照XXXX -XXXXXXXX的格式填写,有分机号码的按照XXXX -XXXXXXXX-XXX的格式填写;电子邮箱没有的可以填“无”。
08 海关业务联系人
填写本单位负责海关业务的联系人姓名。海关业务联系人固定电话没有分机号码的,按照XXXX -XXXXXXXX的格式填写,有分机号码的按照XXXX -XXXXXXXX-XXX的格式填写;海关业务联系人传真和电子邮箱没有的可以填“无”。
09 经营场所性质
根据企业情况勾选 “自有”“租赁”“借用”或“其他”。
10 是否上市公司
根据企业情况勾选 “是”或“否”。
11 是否实行会计电算化
根据企业情况勾选“是”或“否”。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必须填写“财务管理软件名称”(如不清楚请咨询企业财务人员)。
12 记账方式
根据企业情况勾选 “自理记账”或“委托代理记账”。委托代理记账的必须填写“委托代理记账单位名称”“委托代理记账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委托代理记账单位地址”“委托代理记账单位联系人”“委托代理记账单位联系电话”(如不清楚请咨询企业财务人员)。
13 补充经营信息
单位为万元人民币,具体到小数点后两位。“存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年初所有者权益”取自资产负债表科目;“经营现金净流量”取自现金流量表;“营业利润”取自利润表科目;“最近三年是否连续亏损”根据实际情况勾选“是”或“否”(如不清楚请咨询企业财务人员)。
14 企业自律管理情况
“年度内是否开展内外部审计”根据企业情况勾选“内审”或“外审”。该项目主要是对海关认证企业的要求,对非海关认证企业没有强制性要求(如企业没有开展内审和外审,该项目可填“无”)。
-预 览 和 公 示-
年报信息填写完成后,可点击“预览并公示”进入信息总览页面,如需修改可返回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

1、状 态 查 询
企业可以自年报提交之日起7日后,登录“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复制并通过浏览器打开网址:http://credit.customs.gov.cn/ ),查询海关接收企业年报的报送状态。

2、相 关 处 置
(1)6月30日之前,如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年报系统中报送年报时,无“报关信息”模块,无法报送海关年报的,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年报补报功能进行补报。
(2)如企业已完成海关年报报送,但“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显示为“未报送”,企业可暂时无需理会。在6月30日之后,“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仍显示“未报送”的,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年报补报功能进行补报。在此之前不会影响企业正常办理海关业务。
3、技 术 支 持
36填报过程中,如遇到“报关信息”中的事项填写问题,请咨询海关12360热线。
如遇公示系统年报技术问题,请咨询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下方“业务咨询与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查看,可以分别查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地方的联系电话)。
1、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https://www.singlewindow.cn/),选择“标准版应用”下的“企业资质”-“关企合作平台”。

2、在“关企合作平台”左侧菜单栏选择“年报补录”,按照提示录入即可。

在海关注册登记或备案的报关单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年度在海关备案的报关单位无需报送。
企业年报统一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
6月30日前未按时报送年报的企业,在7月1日以后可以通过“单一窗口”进行补报。
如发现提交公示的年报信息有误,须在6月30日之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进行修改。
企业可以通过“单一窗口”的年报补录模块申报海关年报。
企业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年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可以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与海关年报相关的问题可以拨打海关12360热线咨询。
企业信息为自动读取(可能是上一年度填报信息),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确认,以免校验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