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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本级机关)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6:07 文章来源:深圳海关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深圳海关本级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海关总署《2020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落实“六稳”“六保”部署等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聚焦防疫物资通关、助企复工复产、国门生物安全等社会关切问题加强交流互动,以公开促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时编制并发布2019年深圳海关本级机关和深圳海关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指导深圳关区30个隶属海关首次编制并发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4065条,其中深圳海关公告6条,海关拍卖信息61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随办随公开”2举办新闻发布会9期,首次编制深圳海关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6件,年内全部完成答复。申请内容集中在进出口食品安全、海关统计信息、行政处罚等领域。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政府信息管理与制度建设情况。

  完成深圳海关本级机关承担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领导职责的人员向海关总署办公厅备案工作。

  完善关区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发《深圳海关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操作指引》《深圳海关信息公开审查操作指引》;建立健全对外咨询服务体系,制定《12360咨询服务管理办法》,细化政策解读、“专家库”“联络网”“知识库”建设、呈报通报等工作机制。

  (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建设“i深关”移动服务应用,入驻海关总署“掌上海关”与深圳市“i深圳”平台,提供11大模块120项服务,449项常见问题咨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

  建设“陆路通”微信小程序,通过手机主动公开查验进度和协作要求信息,减少司机与海关人员直接接触,以信息公开方式的创新有效加强执法一线疫情防控。

  (四)互动交流情况。

  深圳海关12360热线继续做好互动交流工作,2020年接听各类来电12.03万个,答复网上业务咨询1222件,“智能客服”线上办理咨询2.4万条,高效协同办理复杂咨询工单502份。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充分运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政府信息公开主管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工作职权,编发政务公开总体工作情况半年通报1期,12360热线工作通报、呈报14期,督促指导关区各职能处室、各隶属海关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六)政务公开工作亮点。

  深圳海关“12360咨询服务新体系”在广东省市直机关“先锋杯”工作创新大赛中荣获“深圳市十佳案例”“广东省先锋杯优秀作品”。

  (七)《2020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除上文已提及的情况外,2020年深圳海关本级机关完成梳理机构改革以来深圳海关关区已作出的行政处罚事项,并主动公开了这些事项的执法依据、条件和程序;以信息公开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主动公开90多项帮扶措施,多渠道开展政策解读;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全方位宣传解读海关疫情防控工作举措,微视频《战“疫”的一天》点击量破百万次,战疫MV《坚守》微博阅读量超500万人次;首次公开深圳海关进出境重大植物疫情、重大动物疫情等4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完成深圳海关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改造,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强化培训工作,首次将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海关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1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106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0

行政强制

16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项目数量

相比上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22

664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7

0

1

0

1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1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3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撤销申请

8

4

0

0

0

1

13

2.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2

0

0

0

0

0

2

3.逾期未补正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7

0

1

0

1

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依申请公开指引不够清晰,导致部分申请人向深圳海关机关错误发送申请;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赖门户网站,社会获取信息渠道仍有较大拓展空间。

  针对以上问题,2020年深圳海关本级机关重新整理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区分设立“本级机关申请”及“各隶属海关申请”专门入口,同时规范各隶属海关受理渠道的填写格式,集中于同一页面,方面社会公众查询。将深圳海关原微信平台更名“深圳海关12360,聚焦政策解读与政务服务;建设i深关”移动服务应用,整合通关状态、查验进度等信息查询入口,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平台。

  (二)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力度不足,覆盖面不够广,形式不够多样,发布平台不够丰富;二是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子栏目划分不够科学,查找信息不够便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深圳海关本级机关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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