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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本级机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7:01 文章来源:深圳海关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深圳海关(本级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2021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重点领域、保障政策落地、强化基础管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整理编制公开《深圳海关本级机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版)》,包含11大类38小项,目录事项与对应信息建立网页快速访问链接。全面梳理历史规范性文件,将现行有效的44个直属海关公告文件通过门户网站专栏集中统一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行政许可类结果信息10229条,政府采购类信息637条,拍卖公告53期,公务员考录信息13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件,同比增长30.8%,年内全部办结。申请事项主要集中在进出口食品安全、通关单证、海关统计等方面。全年未收到因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引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门户网站平台开设“深数半月坛”“中欧陆海快线沿线国家通关协调咨询点”等场景式服务栏目,整合资源提供一站式政策解读、业务咨询服务,实现“清晰读懂一件事”。深圳海关12360热线以分中心形式并入地方12345热线,实现海关业务“一次拨打、直通受理”,全年受理话务咨询9.8万次,接通率99.54%。重视网络渠道交流互动,及时回复门户网站公众留言1635条,同比增长33.80%。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开展政策解读,在海关总署12360新媒体、深圳海关12360微信公众号分别发布解读稿件55篇,148篇。

  (四)信息公开管理及监督保障。坚持政务公开“一把手”负责制,由关长担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关长担任副组长,年内向海关总署定期备案。细化制定信息公开审查操作指引,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课程纳入2021年新录用公务员岗前培训,参训人员211人;开展依申请公开业务实务交流,“以案说法”解读海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制发内部通报13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1次,督促各部门不断优化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2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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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9

0

0

1

0

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1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0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1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1

0

0

0

0

0

1

4.申请人撤销申请

6

7

0

0

1

0

14

(七)总计

24

9

0

0

1

0

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年报提及的问题是:政策解读力度不足,覆盖面不够广,形式不够多样,发布平台不够丰富。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子栏目划分不够科学,查找信息不够便捷。

  针对以上问题,2021年深圳海关(本级机关)一是积极向海关总署12360微信、门户网站投稿,多渠道开展政策解读,扩大受众覆盖面;同时不断创新解读形式,在门户网站开设“深数半月坛”专题栏目,以视频讲解的方式开展解读。二是优化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子栏目设置,清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信息,打造海关政策文件库;将执法类信息归并到“行政执法公示”栏目,集中统一发布展示;分栏展示深圳海关(本级机关)及各隶属海关发布的信息,公众查阅一目了然。

  (二)目前存在问题。一是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及监督检查机制有待优化,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对信息公开申请收费相关制度学习不足,缺乏管理经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关今年内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深圳海关(本级机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深圳海关(本级机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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