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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关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4 16:12 文章来源:深圳海关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深圳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持续提升主动公开水平。明确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编制《深圳海关本级机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版)》并在门户网站公开,包含11大类38小类信息。加强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将现行有效的44个深圳海关公告文件通过门户网站专栏集中统一公开。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年内公开行政许可结果信息10773条、行政处罚结果信息1685条、政府采购类信息637条、拍卖公告53期。

  (二)持续加大海关政策宣贯力度。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面向公众开展海关政策解读,在海关总署12360新媒体、深圳海关12360微信公众号分别发布政策解读稿件55篇、148篇。围绕疫情防控、海关新政实施等企业关心的问题主动推送政策上门,布吉、大鹏、惠州、观澜、惠东、福中、前海、南头、西沥、坪山、笋岗等隶属海关开展企业宣讲会96场。结合“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普法活动宣贯海关法规,沙头角、罗湖、莲塘、大鹏、蛇口等隶属海关开展“进社区、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16次。

  (三)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年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6件,同比增长32.0%,申请事项主要集中在进出口食品安全、通关单证、海关统计等方面。从严把握不予公开的信息范围,全部申请中共有3件答复不予公开,仅占申请总量的4.5%。全年发生涉及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2件,其中依法纠正1件,调解后申请人主动撤销1件,未引起行政诉讼。

  (四)持续强化咨询服务能力。深圳海关12360热线以分中心形式并入地方12345热线,实现海关业务“一次拨打、直通受理”,全年受理话务咨询9.8万次,接通率99.5%,答复门户网站公众留言1635条,同比增长33.8%。组织全部31个隶属海关对外公开本单位咨询电话,提升线下政策咨询服务能力,推广隶属海关“海关答人”工作模式,公众诉求“就近解决”。

  (五)持续优化信息公开管理。年内定期向海关总署备案关区分管信息公开的领导名单,落实管理责任。组织全部31个隶属海关编制、公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次,参训人员230人。对关区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制发内部通报13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1次,督促各部门单位不断优化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519

行政强制

164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2

13

0

0

1

0

6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2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2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1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0

0

0

0

0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1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1

0

0

0

0

0

1

4.申请人撤销申请

6

7

0

0

1

0

14

(七)总计

49

13

0

0

1

0

6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1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年报提及的问题是:隶属海关政务公开总体缺乏工作标准与评价,影响企业群众对海关政务公开的“获得感”;隶属海关办理信息公开申请不够规范;总关机关掌握办理情况不及时,对规范答复督促不到位。

  上述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关区内开展基层政务公开能力专项提升工作,明确制定工作事项及达标标准,组织隶属海关完成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渠道、咨询服务能力等4类18项内容的自查整改提升。二是规范隶属海关依申请公开工作,各隶属海关参与“以案说法”集中研讨,学习近年来依申请公开相关的复议诉讼案例,提升答复文书和办理过程规范化水平,加强关区同类申请案例交流,统一信息公开审查标准。三是总关办公室落实监督责任,建立关区内部上下联动工作模式,完善疑难问题协调机制,对隶属海关办理的申请逐件指导,督促按期答复,提升整体办理水平。

  (二)目前存在问题。一是各隶属海关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认识不统一,推进落实力度不均衡。二是依申请公开引起的复议诉讼风险仍一定程度存在,需进一步加强针对性培训、指导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深圳海关关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深圳海关关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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