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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本级机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4:04 文章来源:深圳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梳理2023年度深圳海关(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深圳海关办公室政务信息化管理科(0755-84398172;电子邮箱:szzwgksq2@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深圳海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持续提升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有关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全年发布直属海关公告文件1件,综合统计数据及统计分析文章62期,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告、公务员考录等信息538件,开展网上调查6次,围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等海关中心工作发布政策类信息35条。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件,年内全部办结。申请事项主要集中在进出口食品安全、海关统计等方面。全年未收到因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引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平台建设及交流互动情况。以便民服务为宗旨不断提升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服务水平:开发 “深圳海关电子政务地图”,首期上线政务服务事项35个,实现海关政务服务“掌上看、就近办”;开通“5G视频咨询”服务,通过即时视频通讯技术,“询、接、办”同平台办理,年内受理解决企业问题266个。深圳海关12360热线全年接听话务咨询10.3万次,接通率99.37%,及时反馈门户网站公众留言1128条,平均回复时限1个工作日。紧扣企业群众关注热点多渠道开展政策宣贯,以“线下宣讲+线上直播+实地走访”方式开展宣讲会16场,覆盖辖区企业近2000家;“深圳海关12360”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视频政策解读稿件135篇,关注用户数18万创新高。

  (三)信息公开管理及监督保障情况。坚持政务公开“一把手”负责制,由关长担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关长担任副组长,按规定向海关总署定期备案。修订印发《深圳海关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网站管理责任,夯实制度基础。结合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对关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制发内部通报14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1期参训人员60人,有效提升关区各级单位政务公开管理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4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9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2

1

0

1

0

0

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1

0

0

0

0

0

1

4.申请人撤销申请

25

0

0

1

0

0

26

(七)总计

32

1

0

1

0

0

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本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项要求尚未与我关政务公开现行的工作制度充分整合,配套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

  经过改进,本关已将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与现有工作制度有效整合:一是与管理制度整合,修订《深圳海关门户网站管理办法》,适应“两化”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提升信息发布平台管理水平;二是与考核评估制度整合,科学制定基层单位政务公开客观指标考核方案,将“两化”工作要求科学融入考核体系,以考核促落实,持续巩固“两化”成果;三是与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整合,通过门户网站日常读网工作机制,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会商机制,实时监督、指导、提升关区政务公开水平。

  (二)目前存在问题。关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教育培训、指导督办机制还不够完备,各隶属海关在答复的规范性、准确性方面存在水平有高有低、发展不够均衡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关今年内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深圳海关(本级机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深圳海关(本级机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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