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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关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21 14:35 文章来源:深圳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梳理2024年度深圳海关(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深圳海关办公室政务信息化管理科(0755-84398172;电子邮箱:szzwgksq2@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深圳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好关区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持续做好政策服务,提升主动公开工作质效。

  按规定网上公开全部现行有效的直属海关公告文件(共46件,其中2024年度发布1件),确保政策信息公开透明;依托“深圳海关12360”微信公众号发布海关政策解读文章127篇,累计阅读量70.1万人次;组织同乐、南头、布吉、前海等隶属海关,以“宣讲+直播”的创新形式,围绕企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宣讲会102场,参与企业达1万余家。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通过门户网站发布统计数据及统计分析文章65政府采购信息718条、拍卖信息55条、公务员考录信息14条。

  (二)持续依法依规办理,发挥依申请公开效能。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1件,申请事项主要集中在海关统计、进出口货物通关单证等方面在依法严格审查的基础上,以满足公众生产生活需要为宗旨,妥善予以答复。其中,答复公开或部分公开的36件,协商后诉求得到妥善解决主动撤销申请的33件,合计占总申请数的68%。全年收到因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引起的行政复议2件,经协商后均主动撤销,未收到行政诉讼及投诉举报。

  (三)持续加强信息管理,扎实做好监督保障。

  抓好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严格落实《保密法》《保密法实施条例》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程序,做到该保守的秘密坚决守住、该公开的信息依法公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定期检查,制发内部通报12期,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参训人员62人,有效提升关区各单位政务公开管理能力。

  (四)持续优化平台建设,搭好海关与公众的沟通桥梁。

  利用门户网站做好交流互动,开发上线“数说海关”统计功能模块,提供深圳、惠州两市进出口统计数据的自助查询服务,并实现可视化图表展示、导出下载等便利功能,提升公众获取海关统计数据的服务体验。积极针对《动物源性生物材料及其制品风险分级管理规范》等5项深圳市地方标准,在发布前广泛开展意见征集工作,提高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深圳海关12360热线全年接听话务咨询9.1万个,接通率99.6%,及时反馈门户网站公众留言1456条,平均回复时限1个工作日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咨询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5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706

行政强制

638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8

12

0

0

0

1

10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2

0

0

0

1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8

1

0

0

0

0

1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1

1

0

0

0

0

1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1

0

0

0

0

1

4.申请人撤销申请

30

3

0

0

0

0

33

(七)总计

84

8

0

0

0

1

9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4

0

0

0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2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2023年,我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但在充分释放惠企便民红利方面还有提升空间。主要表现为:通过政务公开职能,收集与研判企业群众意见建议的力度还不够到位,解决企业所急、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具体问题的成果还不够丰富,推动海关监管服务水平提升的成效还不够明显。

  2024年,我关积极发挥政务公开工作的桥梁纽带作用,多渠道收集、研判、解决企业群众遇到的问题,以公开促监管、促服务、促提升,相关改进情况如下:一是积极试点“接诉即办”工作模式皇岗海关创立全国海关首个“接诉即办试点,自启动试点以来,热线工单量、投诉量均大幅下降,直接答复率显著提高群众服务满意度同步提升已作为成功经验在全国海关推广。二是利用门户网站平台积极开展交流互动,承办海关总署坚持创新优化监管服务 助力深圳加速建设先行示范区在线访谈,收集企业、群众的问题和建议,访问量达到62万人次,现场解答各类咨询问题140余条。三是建立健全“涉企个案日报”工作机制,以典型个案为切入点,完善问题核实、督查督办、调研分析工作流程,实现解决一个问题、规范一类业务,年内办理企业急难诉求595个,90%一日内办结

  (二)目前存在问题。

  在全面落实“接诉即办”工作要求,打造“民企有所呼、海关有所应”的新型海关政务服务平台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关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深圳海关关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深圳海关关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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