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济南海关关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8 14:42 文章来源:济南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总结2021年济南海关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济南海关办公室新闻宣传科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88号,济南海关办公室新闻宣传科,邮政编码:250000;联系电话:0531-12360,电子信箱:jnhg_xx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济南海关关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条例》和海关总署《2021年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求,推动关区切实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不断提高关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细化考核项目,加强制度建设。修订《济南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制发《2021年济南海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举办关区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班。

      (二)拓宽公开范围,深化主动公开。在本关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9条,对外发布《济南海关本级机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版)》;及时发布关区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职责及咨询电话。

      (三)加强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在总署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19篇;在“12360海关热线”微信公众号发布稿件100篇,居全国海关前列;在“济南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等各类稿件487篇。12360海关热线全年受理话务咨询18497次,转办工单590件,接通率99.2%,抽查答复准确率100%,完善知识库520条;在全国率先完成12360热线与地方12345热线归并工作。升级“海关政务公开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新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门户网站“业务咨询”模块,全年答复用户业务咨询167条;开发企业智慧培育系统。

      (四)突出重点领域,精准便企利民。在门户网站推出“进出境旅客通关场景式服务”等3个主题的“场景式”服务。开设“济南海关统筹推进口岸疫情防控和促进外贸稳增长”专栏,发布信息110条。以网上直播方式发布“2020年山东省外贸整体情况”等新闻发布会4期。潍坊、滨州、聊城等海关参加地方政风行风在线类栏目为群众解疑答惑。

      (五)规范依申请公开,服务群众需求。向关区下发《依申请公开咨询答复及办理指引》;淄博、滨州、东营等海关开展依申请公开专项业务培训;公开发布济南海关本级和11个海关受理依申请公开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开展依申请公开测试3轮次,第一时间整改完成。

2021年,关区共接收依申请公开事项17件,上年结转2件,答复7件(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3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1件),撤销1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海关统计、进出口食品安全等领域。全年收到涉及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0起。

      (六)坚持争先创优,推进基层公开。淄博、潍坊等海关在业务大厅设置政务服务窗口公示信息栏、海关公告公示栏;机场、泉城等海关现场公示海关执法人员信息;滨州等海关编制办事指南与业务办理流程手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注:本年度制发公告3件,2件属规范性文件,1件属事务性公告

0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9

行政强制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1

0

0

0

0

0

1

4.申请人撤销申请

11

0

0

0

0

0

11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主动公开意识仍需加强,社会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及时的问题”:对外发布2021年版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将公开类别、事项、内容细化分解,公开群众关心的规范性文件、海关统计等政府信息11类、28项内容,加强调度、督办,压实主体责任。

      (二)目前存在问题。一是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部分海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深不细,特别是对依申请公开可能引起的复议、诉讼等法律风险缺乏足够的认识,在工作中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队伍能力建设还有待提升。关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主要存在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等问题,亟需强化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济南海关关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济南海关关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