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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14:37 文章来源:济南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2025年滨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滨州海关办公室联系(地址:滨州市渤海十六路637号,邮政编码:256600,联系电话:0543-8191628)。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

  紧紧围绕企业群众办事需求,聚焦办事机构信息、行政执法信息、财政预决算、“双随机、一公开”等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2025年通过济南海关门户网站发布主动公开信息63条,主动公开信息还通过现场公示栏、电子屏、政策宣讲会等平台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

  持续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规范化,明确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严格把握不予公开范围,严格信息公开审查,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5年,滨州海关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滨州海关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权威、准确。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按制度实行逐级审批。及时撤销过期内容,实现“集中公开、实时更新、系统清理”。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多渠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海关业务充分结合。线下利用“政策直通车”等平台,关领导带队赴辖区重点企业开展调研,会同有关部门座谈调研,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促进政府、企业对海关工作的了解认同,合力推动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线上推广微信业务群,除即时处置日常业务外,适时转发总署、总关最新政策公告,深入解读相关要求,协助企业尽快掌握文件精神,避免业务差错发生。

  监督保障。

  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济南海关门户网站政府信息自查,对发布信息错链、断链、内容表述错误等开展检查并做好整改。组织开展本关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及注意事项开展讲解,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工作成果、亮点。

  持续建好滨州海关政务公开区域,通过大屏滚动播放、智慧屏宣传及发放通关指南等形式全面公开通关流程、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组织开展“海关开放日”活动4期,邀请群众、学生走进海关、开展互动交流,实地参观感受海关便民服务举措,提升公众对海关工作的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4年存在的新媒体平台利用不充分、公众意见反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用好新媒体宣传渠道,创作图文并茂、浅显易懂的政策解读,2025年在海关总署网站发布政策解读3期,在济南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刊发新媒体13篇。二是完善反馈机制,建立“政策直通车”管理台账,定期分析研判,将合理建议转化为工作改进措施。通过上述工作,新媒体关注度和互动性有所提升,政企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二)目前存在问题。

  目前,我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有待加强;二是指导海关业务办理的精准性仍需进一步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滨州海关2025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滨州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滨州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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