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报关单位?
报关单位,是指在海关备案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是指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分支机构备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对其分支机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报关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按照规定经海关备案,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企业。报关企业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以办理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备案,报关企业对其分支机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报关单位备案有哪些前置条件?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申请备案的,应当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其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备案的,还应当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已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其符合前款条件的分支机构也可以申请报关单位备案。
三、什么是报关单位双重身份?
根据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53号令),允许一家企业同时备案为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换言之,既可以代理报关、快件业务等,同时也可开展进出口贸易、保税仓储等,今后企业拓展业务领域再也不会因为不能同时拥有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身份而受到限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