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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关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09:31 文章来源:深圳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规定,梳理深圳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意见、建议,请联系深圳海关办公室政务信息化管理科(联系电话:0755-84398172;电子邮箱:szzwgksq2@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深圳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高标准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按照海关总署有关要求,年内组织全部31个隶属海关完成《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20条标准对标任务,经海关总署、深圳海关验收评审全部达标。其中,西九龙站海关、梅沙海关、文锦渡海关、大鹏海关、福田海关、龙岗海关、蛇口海关7个海关被评为优秀单位。

  (二)扎实开展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工作情况。一是组织31个隶属海关编制并公开本单位《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公开内容、时限和标准,确保法定公开义务无遗漏;二是强化平台支撑,新建门户网站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开发上线“深圳海关政务服务地图”,推广政务服务大厅“海关政务公开电子公告栏”,实现线上线下主动公开场景全覆盖;三是抓好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维护,围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等海关重点工作发布政策类信息78条,综合统计数据及统计分析文章62期,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告、公务员考录等信息538件。

  2.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以保障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诉求为出发点,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5件,较上一年度增长93.2%,年内全部办结。申请事项主要集中在进出口食品安全、海关统计等方面。全年未收到因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引起的行政诉讼。

  (三)持续增强为民服务能力。

  坚持“四下基层”,建立健全关区关长接待日工作制度,预约方式全部挂网公开。紧扣企业群众关注热点多渠道开展政策宣贯,以“线下宣讲+线上直播+实地走访”方式召开企业宣讲会170余场,开展“关长送政策上门”174次。深圳海关12360热线全年接听话务咨询10.3万次,接通率99.37%;开通“5G视频咨询”服务,在线面对面解答企业群众咨询,实现“询、接、办”同平台办理,年内受理解决企业问题266个。

  (四)有效提高信息公开管理及监督保障水平。

  修订印发《深圳海关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进一步压实网站管理责任;将政务公开纳入各隶属海关、事业单位年度客观指标考核内容;健全关区政务公开定期检查制度,制发内部通报14期;健全政务公开培训制度,组织专题培训,有效提升关区各单位政务公开管理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4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3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148

行政强制

48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0

4

0

1

0

0

8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1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0

0

0

0

0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

0

0

0

0

0

7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2

0

0

0

0

0

2

4.申请人撤销申请

40

3

0

1

0

0

44

(七)总计

80

4

0

1

0

0

8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1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一“基层政务公开品牌效应不够凸显”。针对该问题,深圳海关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契机,大力挖掘先进典型,突出特色做法,培树多个政务公开优秀工作品牌,其中西九龙站海关相关做法纳入海关总署办公厅典型案例;多渠道开展经验交流,通过现场评审会观摩学习,优秀案例书面交流等活动,发挥品牌效应,促进关区各级单位互相学习提升;做好品牌宣传,立足深圳海关12360微信公众号,策划编发政务公开优秀单位系列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

  问题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针对该问题,深圳海关依托门户网站丰富一站式查询场景,开发上线“深圳海关政务服务地图”,实现海关政务服务“掌上看,就近办”;优化门户网站信息展示形式,建设“基层政务公开”专题栏目,以隶属海关为单元汇总发布各类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检索查阅。

  (二)目前存在问题。

  我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但在充分释放惠企便民红利方面还有提升空间。主要表现为:通过政务公开职能,收集与研判企业群众意见建议的力度还不够到位,解决企业所急、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具体问题的成果还不够丰富,推动海关监管服务水平提升的成效还不够明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关今年内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深圳海关关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深圳海关关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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